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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布原始码且用户具有修改权:用户可以任意的修改与编译程序代码,这点与自由软件差异不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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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意的再散布:该程序代码全部或部份可以被贩卖,且程序代码可成为其他软件的组件之一,作者不该宣
称具有拥有权或收取其他额外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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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允许修改或衍生的作品,且可让再发布的软件使用相似的授权来发表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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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上,用户可使用与原本软件不同的名称或编号来散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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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限制某些个人或团体的使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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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限制某些领域的应用:例如不可限制不能用于商业行为或者是学术行为等特殊领域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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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限制在某些产品当中,亦即程序代码可以应用于多种不同产品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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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具有排他条款,例如不可限制本程序代码不能用于½育类的研究中,诸如此类。
根据上面的定义,
GPL
自由软件也可以算是开源软件的一个,只是对于商业应用的限止稍微多一些
而已。
与
GPL
自由软件相比,其他开源软件的授权可能比½轻松喔!比½轻松的部份包括:再发
布的授权可以跟原本的软件不同;
另外,开源软件的全部或部份可作为其他软件的一部分,且其他
软件无须使用与开源软件相同的授权来发布!这跟
GPL
自由软件差异就大了!
自由软件的
GPL
授
权规定,任何软件只要用了
GPL
的全部或部份程序代码,那么该软件就得要使用
GPL
的授权!这对
于自由软件的保障相当大!
但对于想要保有商业公司自己的商业机密的专属软件来说,要使用
GPL
授权还是怕怕的!这也是后来商业公司拥抱其他
open source
开源软件授权的缘故!因为可以用于商
业行为啰!更多的差异或许可以参考一下开源促½会的说明
(
注
8
)
。
另外,
Open source
这个名词只是一个指引,而实际上并不是先有
open source
才有相关的授权。早
在
open source
出来之前就有些开源软件的授权存在了
(
例如
GPL
啊!
)
!
不过有
open source
这
个名词之后,大家才更了½到开源软件授权的意义就是了。那常见的开放原始码授权有哪些呢?
.
Apache License 2.0
.
BSD 3-Clause "New" or "Revised" licen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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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SD 2-Clause "Simplified" or "FreeBSD" license
.
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(GP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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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NU Library or "Lesser" General Public License (LGPL)
.
MIT license
.
Mozilla Public License 2.0
.
Common Development and Distribution License
鸟哥也不是软件授权的高手!每个授权详细的内容也可以参考
OSI
协会的½绍啦
(
注
9
)
。
Tips
如前所述,
GPL
也是合乎
Open source
所定义的授权之一,只是它更着重于保护自由
软件本身的学习与发展就是了!那如果你想要开发开源软件时,
到底使用哪种授权比½好呢?其实跟妳对这个软
件的未来走向的定义有关啦!简单的来说,
如果你的软件未来你允许它用于商业活动中,
可以考虑
BSD
之类的
授权,如果你的软件希望少一些商业色彩,
GPLv2
大概是不二选择啰
!那如果你的软件允许分支开发,
甚至可以
考虑分成两种版本分别授权哩!
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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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属软件
/
专利软件
(close source)